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在“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中予以加分。
2020年12月11日,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高支模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一、2021年1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支模必须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1年6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支模应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
三、所有类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四、盘扣式钢管支架的使用情况应作为高支模专家论证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
原文链接: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012/81c4b965562a4b729deae9c0dc3966af.shtml
常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提出:
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工地应落实模板支撑系统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提升要求和全面安装塔式起重机在线安全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并与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对接。
我市施工现场搭设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
原文链接:
http://zfhcxjsj.changzhou.gov.cn/html/cxjsj/2021/FAEQIBKB_0826/20046.html
浙江
2021年11月,杭州市建设委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明确:
1、2022年1月1日起:
在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及创建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中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2、2022年6月1日起:
在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原文链接:
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1/11/18/art_1692623_58915228.html
2020年7月8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高支模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危大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基坑工程
除采用放坡体系外,基坑支护工程的所有结构(包括置入孔道的钢管、钢绞线或者其他细长材料等)不得超越用地红线。
对于采用卸土方式减小基坑开挖深度的基坑工程,在确定其危大工程分类时,基坑开挖深度应以场地初始标高为准。
2、模板支撑架工程
即日起,属于超危大工程和参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2021年1月1日起推广到所有的模板支撑架工程。